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及网络运行服务维保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9-17,更正为:2026-09-24。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23 09:30:00,更正为:2026-10-10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9-23 09:30:00,更正为:2026-10-10 09:30:00。标书代写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3.2技术要求中序号:1,技术要求名称:整体服务要求中1.3.3.17更正为: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维护工具和耗材,其中备品备件、耗材产权属于采购人所有,合同执行完成或合同中止后,不予退还。维护服务涉及更换设备或零部件时,替换件为同等性能指标。替换件承接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原有的维护服务地位。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3.2技术要求中,序号:7、服务期限更正为:本项为一采多年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第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后两年的服务合同需通过上一年度服务考核且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93900元为一年预算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2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593,900.00元。2.参与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926,联系地址:****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地址:**市**区**路二段72号
联系方式:138****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涪江路19号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件****683;评审****861、****592;开标****699(区号:0817)标书代写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咨询电话件****683;评审****861、****592;开标****699(区号:0817)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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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