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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任**弘顺****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2026)鄂0504破4号
债务人**弘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等规定,现将管理人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认定的企业基本情况
**弘顺****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成立,地址位于**市**区五龙村四组。法定代表人为周永梅,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大众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美容服务;二手车经营(不含评估);申办汽车贷款代理服务;汽车上牌、抵押、办证代理服务;一类小型汽车维修;车辆安全检测;汽车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弘顺****公司现已停止经营,目前负债本金约11729.5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人民法院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隶属于****人民法院的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报酬初步报价时应提交在本案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法院对报酬调整的承诺。
三、申报方式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
四、申报时间和选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7时,网上随机摇号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7时。****法院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一名管理人,同时另行选定两名备选管理人。选定管理人后,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要更换管理人的,指定备选管理人为案件管理人。申报机构少于两家的,将采取其他方式重新选任。标书代写
报名联系:****法院司法鉴定处 韩璐
电话:0717-****342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