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
开发建设主体遴选评审的公告
根据我委《关于遴选**县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的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为推进我县独立储能建设,就开展**县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遴选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遴选公告要求内容,我县将开展本次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遴选评审工作,请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企业于指定时间前往评审地点提交申报材料(已通过资格审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二、遴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量化打分、择优优选”的基本原则。优先选择资金雄厚、技术方案成熟且先进(具备构网支撑能力)、产业带动性强的企业。
本次共遴选2家企业作为**县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分别开发建设110kV多文站储能项目用地、110kV龙力站储能项目用地(地块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同一企业可同时提交两个项目用地的申报材料,但最多取得其中一个项目用地的开发资格。
依据申报材料分多文站、龙力站进行评审打分,各站点评审排名第一的企业确定为对应地块推荐主体。若同一投资主体在两个站点评审中均位列第一名,可优先选择开发地块;剩余地块按照对应站点评审排名顺延递补,直至确定剩余地块的推荐主体。
三、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评审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00
评审地点:海****酒店(二楼会议室锦程厅)。
联系方式:谢 晓0898-****7019
注:申报企业须于评审当日、评审启动前递交申报材料。
四、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须提供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须提供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材料须以U盘为存储介质,含PDF版及可编辑版。申报材料胶装成册统一密封,信封上注明文件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并在齐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评审期间,申报企业需委派相关负责人对申报材料中引入产业的可行性、相关承诺及要点做现场声明,****委员会关于申报材料的问询。
五、其他
本公告为《关于遴选**县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对项目遴选评审有关规则予以补充明确。本公告未涉及事项,仍遵照原公告规定执行。
1.**县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已通过资格审查企业名单
2.**县电网侧独立储能地块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