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隆美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00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审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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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塑料制品200吨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9-22 15:37


根据****年产塑料制品200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塑料制品200吨

建设地点

**市**市东华镇清华园S252以西、金北横一路以北地块二B2-11厂房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年产塑料制品200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东华镇清华园S252以西、金北横一路以北地块二B园02地块二期工程B2-11厂房首层至第四层、第五层502室,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39分48.463秒,北纬24度12分56.419秒。项目性质属于**,建设单位(****)租赁**粤****公司工业厂房首层至第四层、第五层502室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占地面积967.04平方米,建筑面积4332.76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的2.85%,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容器制造,设计年产塑料制品200吨,其中PET塑料瓶100吨/年(500万个/年)、PE塑料瓶80吨/年(500万个/年)、PP塑料盖20吨/年(1000万个/年)。
项目劳动定员2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实行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的工作制度,年生产时间2400小时。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界西面100m处的规划二类居住区,以及东南侧175m处的大浪滩新村。

环评机构

**市****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项目,租用已建成工业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以人工作业为主,无大型机械入场,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产生,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施工噪声影响较小。报告表据此认为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可忽略,未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专门分析。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挤出吹瓶、印刷(含清洁)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总VOCs计)、臭气浓度。以上废气经整体密闭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26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工序采取独立破碎房、加盖密闭措施,破碎粉尘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工业园****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工业园****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仅定期补充蒸发损耗水,不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干燥机、搅拌机、胚管机、大瓶机、瓶盖机、破碎机、全自动吹瓶机、单膜吹瓶机、印刷机、空压机、冷却塔及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85dB(A),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次品塑料瓶、次品塑料盖、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具备技术能力的一般工业固废经营单位处理;废空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妥善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企业运营期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油墨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报告表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将油墨仓库、危险废物暂存间划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其他生产区划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办公区划为简单污染防治区,并分别提出了防渗技术要求,同时提出加强管理、定期检修检查防渗情况等源头控制措施。评估认为,在落实上述防渗及管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的影响较小。
(六)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UV油墨、半水基油墨清洗剂以及废空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核算,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报告表开展了环境风险简单分析。通过采取“对废气处理系统定期检修维护并定期采样监测;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计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渗、围堰,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转移联单制度;UV油墨、半水基油墨清洗剂密闭储存于室内并设置漫坡围堰,配套消防沙、灭火器、吸附棉等应急物资;依托环境风险单元围堰、****园区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在雨水外排口设置截流闸门;建成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做好日常培训和演练,****工业园实行应急联动;制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工业园****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水污染物排****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故本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2283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0.1468吨/年、无组织排放0.0815吨/年)。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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