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项目名称:****中医理疗类设备购置项目 |
| 中医理疗类设备 | 分包类型:货物类 |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700000.00 |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否 |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是 |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1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2)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医院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的70%。
售后服务
接到用户报修后2小时做出响应,24小时内达到现场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培训
厂家上门使用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及保养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1 | A****0900-中医器械设备 | 盆底磁刺激仪 | 台 | 1 | 500000.00 | 否 | 标的1-中医器械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
| 2 | A****0900-中医器械设备 | 电热针治疗仪 | 台 | 1 | 50000.00 | 否 | 标的2-中医器械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
| 3 | A****0900-中医器械设备 | 中药熏蒸仪 | 台 | 1 | 50000.00 | 否 | 标的3-中医器械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
| 4 | A****0900-中医器械设备 | 交变磁场治疗仪 | 台 | 1 | 100000.00 | 否 | 标的4-中医器械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电热针治疗仪、盆底磁刺激仪、交变磁场治疗仪、中药熏蒸仪
培训
厂家上门使用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及保养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4.1.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4.1.2. 甲方有权委派甲方代表,履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协调解决本合同中涉及甲方的问题,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 4.1.3. 甲方代表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甲方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甲方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与甲方代表协商。甲方代表发出指令有误时,甲方代表可进行纠正; 4.1.4. 甲方或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应以签名的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 4.1.5.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特殊情况除外)。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乙方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4.1.6. 甲方代表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4.1.7 甲方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责任
4.2.1. 设备运送如遇到阻碍,需及时向甲方报告; 4.2.2. 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同意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4.2.3. 乙方如需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4.2.4. 乙方须按合同中所列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参数、价格、质量以及交货期限等向甲方提供产品。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
违约责任
8.1甲方向乙方延迟支付合同款的,每延迟一日,按合同未付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条约定的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未付款金额的3%。 8.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的,乙方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产品的,每延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日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4因乙方所供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退货、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5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设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造成甲方对他人的侵权,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从设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方获取授权使用的费用、甲方对设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方赔偿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8.6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维修服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8.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任何事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8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诉讼)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8.9如有未列明于本合同的违约情形发生,依《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可抗力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地震、洪水、火灾、海啸、战争、罢工、暴乱等无法预料且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在3日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5日内履行义务;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严格按照院内验收方案进行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的70%。
售后服务
接到用户报修后2小时做出响应,24小时内达到现场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最低评标价法标书代写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25.00 | 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满足所有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5分,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 参数低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减2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投标人应在“技术偏离表”中明确作出“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等应答,所有“正偏离”、“无偏离”重要技术性能指标、参数均须提供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并明确标注页码,证明材料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官网功能截图等,予以证明参数的技术响应性,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
| 3 | 供货及安装方案 | 15.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 本项目的供货方案,根据提供的供货方案 (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1.供货流程、 2.产品质量标准、3.安装工艺流程、4.质量保障措施、5.产品运输、6.备品备件情况)等内容,每提供一项得 1.5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 6 项方案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有针对性的每项加 1 分,以上 6 项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每项加 0.5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4 | 质量保证措施 | 10.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内容,根据提供的质量保证及措施(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保证承诺、2.质量保证措施、3.安全事故预防、4.过程控制措施、5.安装方式及防护措施)等,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以此为基础,以上5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科学可行的每项再加1分,以上5 项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每项加 0.5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5 | 应急方案 | 10.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应急预案,根据提供的应急预案(预案中包括但不限于:1.突发事件应急、2.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3.现场紧急救护、4.应急恢复及合理化建议)等内容,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 1.5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 4 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项再加 1 分,表述相对合理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加0.5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10.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 的相关服务内容,包括:1.服务体系及标准2.服务承诺及措施、3.培训方案及措施、4.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包含人员、技术支持、响应时间)等内容,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每提供一项得 1.5 分,以此为基础,以上 4 项能紧扣项目特点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项再加 1 分,表述相对合理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加0.5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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