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8-123********00449XQ-****0922-000815-7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9-22 15:28:42 |
****开发区“光储充”一体化EPCO(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开发区“光储充”一体化EPCO(一期)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市****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市****委员会(六****物资储备局、**市**区****管理局)备案表(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2609-341504-04-01-856054;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开发区“光储充”一体化EPCO(一期)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1个;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001;
2.5 建设地点:**市**区;
2.6 建设规模:****开发区“光储充”一体化EPCO(一期)项目,利用园区6****停车场,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用户侧储能+充电桩”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规模光伏装机5.4MW,用户侧储能0.375MW/0.75MWh,充电桩14台直流快充+4台交流慢充,总投资约2500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建设周期约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5日历天),运营期5年;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取EPCO的模式进行招标(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及后期运营)。
(1)设计范围:负责本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相关专题报告修订、编制及评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电力接入方案、竣工图绘制、已建配电系统的相关改造设计等。
(2)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光伏、储能、充电桩的全部设备及补充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项目光伏、储能、充电桩完整功能的所有设备、所需的设备的采购、催交、监造、验收、功能试验、运输、卸车、保管、二次搬运、成品保护、设备临时租赁堆场费用、检测、安装和调试,配电装置、电池一体集装箱、箱逆变一体机及电气二次控制保护装置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以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防雷击系统构架及接地材料、电缆及其附件、光纤线缆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及电缆沟敷设盖板和电缆标示桩等材料采购、运输、卸车、保管、二次搬运、成品保护、材料临时租赁堆场费用、检测、安装和调试等内容。
(3)施工范围: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各类施工手续办理及施工协调工作,处理开工前和工程持续期与工程有关的、与相关主管部门各种协调事宜;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清运、防水、防腐;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负责加固工程施工;现场设备安装与配套工程施工;试验及相关鉴定测试、系统介入及调试、试运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4)运营范围:项目运营期内,中标人负责光伏、储能、充电桩等所属全部储能设备、辅助设备、公共设备、附属设备及其相关的生产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巡视、故障处理、值守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电力工程;
2.11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能源局****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①老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五级及以上(原证书尚在有效期内)。
②新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三级(10kV以下)及以上。
3.1.3、运维资质:
****能源局****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①老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五级及以上(原证书尚在有效期内)。
②新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满足三级(10kV以下)及以上。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2.1、设计业绩:近五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3MW的光伏项目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注:①已完工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标书代写
3.2.2、施工业绩:近五年以来(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3MW的光伏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①已完工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标书代写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3.3.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3.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
不要求。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
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标书代写
3.6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牵头人须为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②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③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3.9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 年 9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114.****.113: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免费。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0512-****851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114.****.113:9016/TPBidder)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6.1 开标时间: 2026 年 10 月 13 日 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114.****.113:901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市**区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东南角社保大楼2楼开标2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电子标服务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
**省公共**交易监管网(http://ggzy.****.cn)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香樟大道与中至信大道交叉口
邮 编:23743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64-****135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邮 编:230031
项目负责人:余啸川
电 话:0551-****6783
9.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9.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12-****8516
9.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
地 址:****花园路88****中心一楼西边
电 话:0564-****916
9.6 异议联系人
姓 名:余啸川
联系方式:0551-****6783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10.4潜在投标人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7日17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
10.5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0.6 投标人自行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0.7**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联系电话:010-****3801转5-2。
10.8 CA证书办理机构:机构名称:**CA****管理中心****公司)、CFCA(**翔晟****公司)
联系电话:400-****-4959、025-****5508
11.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一:
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
开户名:******交易中心
账 户:176********000********544
账户二: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名:******交易中心
账 户:131********0010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