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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度**市辖区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15天,自9月22日至10月6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送达至****(地址:****花园路3号,邮编:235000,联系电话:****037)。我中心将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实、查证。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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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