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沃焕鲜华北产业总部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胶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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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佳沃焕鲜华北产业总部项目
建设地点: 胶莱街道三珠路东侧,青银高速以北,撑角埠村以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至 2026年09月30日
项目概况: ****拟投资7000万元建设“佳沃焕鲜华北产业总部项目”。项目位于**市胶莱街道三珠路东侧,青银高速以北,撑角埠村以南,租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200m2,总建筑面积约6800m2。在生产车间内建设果汁、果浆生产线1条,主要包括原料接收→人工挑选→水果清洗→去梗、去核/籽→破碎→打浆与精制→压榨取汁→粗滤与离心澄清→酶解处理→标准化调配→均质与脱气→吹瓶→(灭酶杀菌→灌装与封口 / 灌装与封口→HPP杀菌)→吹干、打码、贴标→装箱入库等工序;建设冷冻水果生产线1条,主要包括原料接收→人工挑选→X光检验→速冻→(本项目果汁、果浆生产线 / 称重袋装→金属探测→装箱入库)等工序;建设果泥生产线1条,主要包括原料接收→解冻→人工挑选→水果清洗→去核、去皮→搅拌→灌装→称重袋装→金属探测→装箱入库。投产后,年产果汁5300吨、果浆12700吨、冷冻水果2801吨、果泥12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吹瓶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乙醛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集水池、调节池、中间水池、好氧池、污泥池、UASB反应器、二沉池等臭气较集中单元加盖,负压抽气,臭气经收集管道进入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各生产车间须整体密闭,并配套能够辐射整体车间的单独排风系统,确保生产车间内废气全部通过排风系统输出,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项目应规范设置、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的相关要求,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袋装封口产生的少量封口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果渣等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乙醛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MHC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厂****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微滤+调节+气浮+UASB+好氧+沉淀,处理能力:300m3/d)处理达标后,经上合国****交易中心污水收集池通过管道****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排放浓度****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上合国****交易中心污水收集池及配套污水管道建成前,项目不得投产运营。(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润滑油桶、废空压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双氧水桶,废碱性清洗剂桶,废酸性清洗剂桶,废过氧乙酸桶,沾染试剂的废包装、废耗材和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废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瓶,废袋,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实验器皿,未沾染试剂的实验耗材,灭活后的废培养基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相关单位处理;不合格果蔬和枝叶等杂物,果梗、果核/籽、果皮、杂质,果渣暂存于出渣区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相关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6395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省**市**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2663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