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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河湖管护工作,提升河道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流域行洪安全、水生态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就**县米堆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服务开展公开询价。请各有意向单位严格按照报价规范,于2026年9月27日18:30前将报价资料投递至******水利局水利302室,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询价仅作为市场价格摸底使用,不作为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最终依据。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米堆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自治区**市**县玉普乡米堆村。
(三)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严格按照水利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及河湖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以下技术服务工作:
1.编制米堆曲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
2.开展米堆曲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同步建立完善河湖健康档案;
3.编制米堆曲“一河一策”年度实施方案;
4.开展米堆曲河道水质断面监测工作,形成合规有效的监测成果;
5.编制米堆曲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完善验收配套资料。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须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报价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经营异常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单位仅允许提供唯一报价方案及报价金额,多方案、多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报价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函两部分组成,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包含: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签字、盖章齐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对应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执业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报价函(唯一报价、一次性报价)。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单位须按要求完整编制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水利局302室,逾期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2.报价文件一经递交,不得撤回、更改。
3.本次报价成果将作为本项目预算研判、比价参考依据。
4.本项目最终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以局党组会议研究结果为准。
5.报价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掌握项目现状、工作内容及全部工作风险。参与本次询价即视为完全知晓并认可本项目全部工作要求、工作范围及技术标准,后续不再以不清楚现场、不清楚工作内容为由提出变更、加价等诉求。
五、联系方式
******水利局三楼水利综合执法办,
联系电话:133****7947、152****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