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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
| 文号 | 浏览量 | 74 | |
| 主题词 | 水利、水务 |
****水厂:
本机关于2024年3月27****公司提出****水厂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延续。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水厂****村委会取用地表水,年取水量为1.4万m3,主要用于桶装、瓶装饮用水制造。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本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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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