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阳光起点行动计划:民******示范区项目库房租赁
2. 租赁用途:用于项目教具、宣传物料、家访物资等存放,仅作普通物资库房使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
3. 库房面积:约150㎡左右
4. 租赁地点:民和****服务中心附近),交通便利,便于物资装卸运送。
5. 租赁期限: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年租赁自2026年10月14日至2027年10月13日。合同期满,经双方考核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项目调整或房屋条件不满足,可不再续签。
6. 需求说明:库房具备屋面不漏雨、墙体完好,地面平整,具备基础安防条件,无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报价人资格及报价要求
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可为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房屋产权所有人)。
2. 报价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报价人为自然人(个人房东):须为该房屋产权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协议等),保证房屋权属清晰,有权对外出租,无产权纠纷。
4. 库房满足仓储安全要求,防雨防潮,通道顺畅。
5. 成交后能够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票据(自然人可到税务部门申请代开房屋租赁发票)
报价要求:
1. 报价为年度含税租金总价,包含房屋租赁、房屋主体基础维修等费用;报价按1个租赁年度进行报价。
2. 报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库房场地,充分了解现状,踏勘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 报价文件包含:报价单、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的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手印。所有资料密封提交。
1. 报价起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4日(逾期提交视为无效报价)
2. 递交地点:****服务中心四楼总务科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电话:0972-****392
3.递交方式:所有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装于同一个文件袋密封现场提交,封面标注“阳光起点行动计划:民******示范区项目库房租赁询价报价资料+投标单位名称(个人)+联系人+电话”。
本****小组,对3家及以上有效报价进行综合评审,结合库房位置、面积、房屋安全条件、租金报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承租**方,自然人报价与单位报价同等纳入评审范围。
1. 本次询价仅作为项目前期比价,不构成承诺,询价结果不作为强制签约依据。
2. 成交后,出租方(个人产权房东以本人名义)与我方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模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