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2026-00249 | 发文时间 | 2026-09-22 |
| 发布机构 | ****委员会 | 文 号 | 宁发改电力审发〔2026〕125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电建九川科技**市6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 核准的批复 | ||
中电建(灵****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中电建九川科技**市6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的请示》(**新能源〔2026〕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中电建九川科技**市60万千瓦、伏图拉**市3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电网接入需要,同意建设中电建九川科技**市6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中电建(灵****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1.**一座330kV变电站,主变容量3×300MVA(本期)+1×200MVA(远期);
2.**330kV输电线路约6公里,全线采用单回路铁塔架设,**铁塔16基;
3.建设无功补偿装置、继电保护系统、站内综合自动化设施。
三、建设地点
中电建九川科技**市6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位于**市马家滩镇。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总投资约32567.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申请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文件是《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自然**厅《关于中电建九川科技**市6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5〕5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02527号)、《****公司关于印发中电建九川科技**市60万千瓦、伏图拉**市3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宁电发展〔2025〕534号)、线路路径协议。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中电建(灵****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