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公司长城****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金租”)持有的**市178套房产出售位于**省**市**区云**路2****中心158套、**市惠沙堤17号帝景台5套、**市**岸9号小区教师新村3套、**市**区云**路2****中心12套。中国长城****公司持有的**市178套房产出售位于**省**市,性质为住宅用房,主要用于居住。合计面积约28900平方米。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主要用于居住。
二、资产亮点
1. 产权清晰,业态灵活。****法院裁定抵债至我司,权属无争议。
2. 核心占位,价值凸显。****中心区域,交通四通八达,商业辐射力强,商业价值突出,可快速变现回笼现金流。
3. 商圈联动,潜力巨大。楼盘周边配套涵盖华贸天地、****广场等商业设施,毗****酒店,****广场君华府、光耀橙子等住宅项目构成**核心生活圈。
三、资产实景图
1. ****中心共计170套房产。
2. 教师新村3套房产。
3. 帝景台5套房产。
四、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免责条款
本次营销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中国长城国兴金租及**联交所不对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项目后续处置情况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
六、**意向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七、联系方式
****集团金融业务总部
周女士,曹先生
010-****7888-757,186****6302,157****5412
**市**区北蜂窝中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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