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名都馨园25#楼电梯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紫荆名都馨园25#楼电梯维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31日
开标日期:2026年9月22日
紫荆名都馨园25#楼电梯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潍溪路 118 ****广场办 1-1906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元伍角整(268000.50元)
质量:合格
工期:14日历天,优先维修25#楼东梯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县铜锣寨路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6****16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广场5栋8层
项目负责人:张伟豪
联系电话:180****6084、0551-****5660
公示期: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广场5栋8层,联系人:张伟豪,联系电话:180****6084、0551-****566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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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