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桥街道扶屺路道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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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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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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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桥街道扶屺路道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芳桥街道扶屺路道路修复工程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 49.67万元;

2.5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0至4: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丞羽****公司1楼报名处(**市诸桥路20号22-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形式)。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⑧投标保证金。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

4.3投标保证金:须交投标保证金9000元****银行汇票,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暂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票据上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收款单位

**丞羽****公司

交纳

形式

****银行汇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

开户银行及行号

****银行****营业部

账 号

3202 2300 1101 0001 9428 71

退还时间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下午2时00分,地点为:**市诸桥路20号22-5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提交的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③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办理的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④营业执照;⑤企业资质证书;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⑧投标保证金收据。标书代写

注:(1)上述资料均需在开标时单独携带,另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标书代写

(2)除上述第⑤、⑥、⑦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标书代写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3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 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 , 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 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 正在办理中 等,不予认可。

8.4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5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 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官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4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0-****0103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0-****0093

联系地址:**市芳桥街道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0-****6362

联系地址:**市诸桥路20号22-5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市芳桥街道司法所

联系电话:0510-****0026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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