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21万吨PVC延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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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21万吨PVC延膜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源潭镇积余村****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区源潭镇积余村****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E113°20′43.671″,N23°43′9.057″。本项目性质为扩建,拟在现有厂区内扩建PVC压延膜生产线,设30条PVC压延生产线、10条印刷生产线、10条贴合生产线,同时新增2台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分别为1台35t/h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1台50t/h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其中35t/h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作为备用锅炉),扩建后年产PVC压延膜21万吨。 |
| 环评机构 | **兴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