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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能源中心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能源中心建设项目 | **县昆阳镇沙岗村A-01-01地块 | **** | ****中心总建筑面积2583.36平方米,建成后新增蒸汽产量58320t/a。 | 2026年9月16****环境局**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能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冲洗废水经排污降温池后经现有老厂区综合废水排放口DW001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锅炉废气:收集后引至厂房楼顶排放口DA006、DA007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废炭棒、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981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