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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18〕21号)的规定,**省惠勘****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通过单位账户转入我局工人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作为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
该工程项目于2021年6月3日开工,2021年10月28日完工,2025年4月2日取得《******局关于对****小学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终验的批复》,**省惠勘****公司现向我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本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存在异议,可向****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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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