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壮族自治区甘棠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Ⅱ标段)
二、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6日
四、电子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D.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00分,权重值0.2)投标人的业绩、荣誉中“(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信用中国”网站中“诚实守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每个得10分,本项满分50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为准,否则不予得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现修改为:“(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总局或各省、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可查询到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记录的,每一个评价年度得10分,本项满分50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税务局官网查询的截图为准,否则不予得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4)D.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00分,权重值0.2)投标人的业绩、荣誉中“(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区)****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的(以公示证书发证时间为准),每个证书得5分(以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2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现修改为“(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区)****管理局(含其委托、授权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证书的(以公示证书发证时间为准,若提供****管理部门委托、授权的单位或机构颁发,须****管理部门委托、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每个证书得5分(以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20分。(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标书代写
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并重新下载修改后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
五、通知发布媒介
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水利局网站(http://slj.****.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桂建路2号
邮编:541200
联系人:蓝工
电话:0773-****1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广场一期10栋2301
邮编:541000
联系人:阳工
电话:0773-****286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3-****27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6年9月22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001]**壮族自治区甘棠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Ⅱ标段).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