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天霞、天虹、天晖、天熹、新三园小区外立面除险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天霞、天虹、天晖、天熹、新三园小区外立面除险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3002 | 标段名称 | **市**区天霞苑、天虹苑、天晖苑及天熹苑外立面除险项目(三期)施工二标段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市**区天霞苑、天虹苑、天晖苑及天熹苑外立面除险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 **市**区天霞苑、天虹苑、天晖苑及天熹苑外立面除险项目(三期)施工二标段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003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天霞苑、天虹苑、天晖苑及天熹苑外立面除险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通行审投审[2023]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区级10%+镇级20%+企业自筹70%(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市**区天霞苑、天虹苑、天晖苑及天熹苑外立面除险项目(三期)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市**区天霞苑、天虹苑、天晖苑及天熹苑外立面除险项目(三期)施工。 2.2 建设地点:**市**区天霞苑、天熹苑、天晖苑、天虹苑小区。 2.3 建设内容: 对天霞苑9、11、13、17、18、21、22、28、29、32、33、34号楼全部整改,16、10、12、14、15、19、20、23、25、26、27、30、31号楼局部维修;对天熹苑21、24、34、39号楼全部整改,19、25、28、29、31、33、35、40号楼局部维修;对天晖苑1、2、8、19、29、33号楼全部整改,39、40、5、6、14、16、17、25、26、27、32、34、35、37、38、41、42、43、44、45号楼局部维修;对天虹苑3、4、11、18、21、23、26号楼全部整改,2、5、30、1、6、13、14、19、22、27、28、31、32号楼局部维修,公建楼全部整改及重做防水、雨篷见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所有工程量内容。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一标段1547万元,二标段1215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工程共分为 2个标段,包含: 一标段:天虹苑,天晖苑; 二标段:天霞苑,天熹苑。 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按标段顺序(一标段→二标段)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只限中一个标段。如已****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余下标****一中标候选人,则由第二名替补,依此类推。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一标段: 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15日。 二标段: 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15日。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电子证书过期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投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标书代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9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至2026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5)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http://ggzyjy.****.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6)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省公共**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市**区金霞路55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金新街道 号**圆融汇1#10层 行根路168号 联系人: 严先生 联系人: 谢先生、张先生 电话: 158****4703 电话: 138****4558、132****1495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张慎卫 邮编: 226300 传真: 0513-****0886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300 电子邮箱: ****@qq.com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 0513-****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 地址:**市**区金霞路555号**圆融汇1#10层 。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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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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