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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中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晋环许可函〔2018〕39号《****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公开“******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的竣工日期,项目于2026年9月22日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省**市**县后庄村荒沟,中心坐标:E112.97874,N36.55789。
5、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拦挡防护工程、防渗排水工程、充填及取土工程、环保生态工程、防自燃工程等,总容积30.54万m3,其中矸石26.89万m3,充填期2.71年,生态恢复3年,坡面复垦为林地,共计0.2119hm2,马道平台、顶面平台复垦为耕地,共计0.6848hm2。
二、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89****088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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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