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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司**绿色能源年产5万吨木煤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地点:**省**市宝**明礼乡联合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径流式、无调节引水式小(2****电站,开发任务单一为水力发电,无防洪、漂木等综合利用要求。工程由首部枢纽、引水系统、厂区枢纽三部分组成:在**河右岸二级支流**沟上游河段修建开敞式底格拦栅坝取水(最大坝高6m、坝顶全长约40m,设计引用流量3.0m3/s,坝体设冲砂道及生态流量泄水槽);经长约4200m引水渠道(明渠+隧洞)引水至压力前池(19m×4m×5.35m,有效容积406.6m3),再经长约370m****电厂房;主厂房22m×9.48m,安装2×1600kW水轮发电机组两套,尾水经厂房背后管道排入**沟,升压站紧邻厂房布置。设计水头150m,总装机3200kW,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1820万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