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做好2026年度**芦苇平衡收割项目验收工作,现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该项目的测量验收服务,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并复函。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6年度**芦苇平衡收割项目测量验收服务。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2026年度**芦苇平衡收割项目作业范围划分为重点收割区和轮割区,总作业面积约140 万平方米,作业时间为2026年10月至2027年2月。重点收割区为南淝河、派河、东李河、牙山河入**,面积约72 万平方米。轮割区涵盖小李河、东李河、鸡裕河、长**入**,面积约68 万平方米。
2.服务内容
(1)2026年影像比对与收割面积核实
以2026年收割前覆盖**湖区的遥感影像为基准,结合项目收割范围矢量数据,通过影像解译与空间叠加分析,对实际收割区域进行识别与提取。采用统一坐标系统下的面积量算方法,核定实际收割面积,并与申报面积进行对比分析,形成面积核实结论。
(2)收割面积成果质量检查
对收割面积成果进行全面质量检验,主要包括:空间数据拓扑一致性检查(面要素闭合、重叠、缝隙核查)、属性数据完整性与逻辑一致性检查、坐标系统与投影正确性核验、面积量算精度评定,芦苇留茬高度复核(陆地留茬高度≤20cm,水面留茬高度≤15cm(参照收割当**位高程))等。依据相关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标准,评定成果质量等级,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外业实地核查与界址点检测
组织外业实地核查,重点对收割范围界址点进行现场检测。采用 RTK 或全站仪等测量设备,对关键界址点进行实测,将实测坐标与申报坐标进行比对,计算点位偏差,评定界址点精度。同时对影像解译存疑区域进行现场确认,核实地类与收割实际情况,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
(4)面积核查报告编制
汇总内业影像比对、面积核算、质量检查及外业核查成果,编制《**湖区芦苇平衡收割项目验收面积核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核查依据与技术路线、影像与数据来源说明、面积核实方法与结果、质量检查情况、外业核查记录与界址点精度分析、核查结论与建议,并附相关图件、表格及影像佐证材料。
3. 质量要求及规范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
(1)《CJJ/T 8-2011城市测量规范》;
(2) 《GB/T 7931-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3)《GB/T 15967-2024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
(4)《CH/T 3005-20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5)《GB/T 33176-201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500 1:1 000 1:2000地形图》
(6)《GB/T 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其他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上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现行有效的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4.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按照规定的相关时间节点,以及本项目验收方案约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验收报告编制。非采购人原因导致未按前述要求完成履约的,视为延误。每延误一天成交供应商需支付采购人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1个月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验收相关政策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按最新政策提供相关服务工作,费用不另行支付。
5.项目提交成果
(1)收割影像面积对比图;
(2)面积核查报告;
(3)其他相关资料。
三、项目金额
项目预算(控制价)金额2.0万元。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止。如本次测量验收服务满足项目验收要求,且年度预算能保障,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合同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五、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下载下载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测绘师,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报价单位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标书代写
5.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报价时间及要求:
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7:00时前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后立即组织评审。如邮寄送达报价文件,投标人须对送达的准时性负责。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2.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市万泉河路**办公区B栋318室。
3.报价要求:按照附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 以总价作为定标依据,总价不得超出项目金额,超出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函、承诺函及相关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单位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等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一正两副,必须加盖公章密封,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七、评定办法:
本项目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选定测量验收服务单位。价格相同者,****小组抽签决定。若递交时间截止后报价不足3家将择期再次进行询价。
询价小组对通过初审后的供应商报价进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1)供应商报价<全部有效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供应商报价<有效供应商中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
(3)供应商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
(4****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提醒:
(1)上述第(1)项至第(3)项数值计算: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
(2)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询价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报价的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报价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询价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询价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八、付款方式:**芦苇平衡收割项目通过项目验收并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九、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报价为满足规范要求和完成本项目测量验收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各项服务及服务中涉及到的测量设备、材料消耗、人员工资、成果编制及咨询费、验收、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十、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须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测量验收服务,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采购人要求,增加仪器设备,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相关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理局 黄工
地 址:**市万泉河路**办公区B栋318室。
联系方式:0551-****8063
附件1:报价函
2026年度**芦苇平衡收割项目测量验收服务报价函
| 供应商名称 |
|
| 询价范围 |
全 部 |
| 报价(元)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 备注说明 |
供应商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备注:
以总价作为定标依据,总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金额,超出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2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1、项目人员资格证书及三个月内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附件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标书代写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询价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