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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完成**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相关工作,****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6〕7号)及《关于印发〈**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农发〔2026〕93号)要求,通过印发遴选通知、自愿申报、遴选评分等程序,拟确定****作为**区2026年秸****配送中心建设实施主体。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至9月28日(7天)。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28日18:30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马腾云
联系电话:0955-****374
地址:****6楼62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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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