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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人社监退示〔2026〕20号
由********广场项目一期一标段,于2023年1月19日开工,2026年9月16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龙金广场项目一期一标段
项目名称:**州华跃建筑****公司
项目所在地:**市
公示期限:30日(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2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在公示期内持相关有效证据材料到****(地址:**市**街道龙祥苑小区19幢,电话:138****0269)或****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地址:**市关平路70号,电话:0872-****716)投诉;公示期满,若未接到举报、投诉,我局将退回该项目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