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氛围提升设计及制作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氛围提升设计及制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和路**大厦K座6楼
成交金额:3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环境氛围提升设计及制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环境氛围提升设计及制作服务,包含内部广告宣传设计方案(全年不少于4支宣传片)、红色管家、党建调解、文体设施等。 服务要求:须配备固定对接团队,按时保质完成全部设计制作及氛围提升服务,确保成果合规、响应及时、服务全程到位。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所有服务成果须原创合规、内容准确、样式规范美观,贴合卫健及党建阵地建设标准,全程提供免费修改优化、专属对接及完整资料移交售后保障。 |
评审专家名单
谢云鹏 吕熙霞 汪建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5%,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58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77****3966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鸠兹家苑祥泰路卫生大院
联系方式:0553-****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官陡街道**小区新塘综合服务楼
联系方式:177****3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177****3966
质疑联系方式:177****3966
5.投诉联系方式: 055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