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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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9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2 17: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54

传 真:0477-****354

通讯地址:鄂尔多****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广核东富**300MW绿色供电项目

**市**棋盘井镇境内

中广核(******公司****公司

吉****公司

**风电总容量300兆瓦,安装30台8.34兆瓦和6台8.3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机组箱变;风电机组所发电力通过35千伏集电线路汇集至**220千伏升压站;**9套5兆瓦/20兆瓦时的储能单元。升压站及升压站电磁辐射另行评价。

1、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林地、草地等保护、恢复和补偿工作,确保符合其管控要求且生态功能不降低。****风电场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表土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植被恢复。运营期严格落实对鸟类的保护措施,加强对鸟类的监测及救助;加强植被管护,保证成活率。

2、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采取减振基础等措施,确保敏感点处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储能站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对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同时做好转运台账,不得乱弃。

3、建立健全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处理措施、生态平衡保护机制,防止环境风险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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