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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茶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补遗02号
至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出以下补充说明:
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下列方式: □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按照评标基准价计算特别规则被判断为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按照评标基准价计算特别规则被判断为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特别规则: 1.若投标人在除投标报价以外的其他部分评分项得分合计不足相应总分(相应总分=100分投标报价部分分值)的70%(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在50%-70%幅度内合理确定),该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由招标人选择以下一项) □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在不高于80%的幅度内合理确定),该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上一步骤中,未被判断为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0%(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在不高于90%的幅度内合理确定),该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上1、2项计算均按小数,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纳入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该投标报价不作否决,仍按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上述特别规则,均被判断为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则不再执行上述特别规则。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修改为: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下列方式: □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按照评标基准价计算特别规则被判断为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按照评标基准价计算特别规则被判断为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特别规则: 1.若投标人在除投标报价以外的其他部分评分项得分合计不足相应总分(相应总分=100分-投标报价部分分值)的 60 %(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在50%—70%幅度内合理确定),该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由招标人选择以下一项) □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在不高于80%的幅度内合理确定),该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上一步骤中,未被判断为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0%(由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在不高于90%的幅度内合理确定),该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上1、2项计算均按小数,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纳入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该投标报价不作否决,仍按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上述特别规则,均被判断为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则不再执行上述特别规则。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9月22日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