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第八章定标方案 定标方式 定标委员会组成:由 5 人组成。 修改为:定标委员会组成:由 5 人组成,领导班子成员 4 人,专业技术人员 1 人。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5)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原条款:3.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 0.5 分,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修改为:3.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 0.5 分,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类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0.5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原内容: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落实证明 。 4.原招标文件附件内初步设计文件作废,一切以本次补遗上传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5.本次补遗上传招标控制价附件。 6.招标文件其余条款、清单、控制价、工期等内容均不作修改。 7.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遗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