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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
报来《****教育厅关于报送******校区三期工程教研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教发〔2025〕65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校区三期工程教研楼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校区三期工程教研楼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九溪片区,新店街道浦尾村南侧(******校区三期)。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栋教研楼及附属配套工程。建筑面积6492.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92.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采用代建。
五、项目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779.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46.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8.94万元,基本预备费204.28万元,专项费用490.00万元。建设资金由****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17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门市****委员会申请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