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盘活**区闲置养老服务设施存量**,补齐基层养老服务供给短板,持续提升辖区养老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水平,依据《**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盘活**区闲置公建配套设施的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公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资产评估服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市场价格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一)评估标的概况:本次评估标的为辖区闲置养老服务设施房产,单处房屋建筑面积区间为300-3000平方米。
(二)服务主要内容:对我区公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现场勘查、资产核查、价值评估,出具符合财政、国资管理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为闲置养老服务设施盘活利用、决策评审提供专业支撑。
1.养老服务设施基础核查与现场勘查。按照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范,结合设施盘活利用工作目标,选用合规评估方法开展评估工作,客观测算标的资产价值,分析资产使用、处置、盘活改造相关价值影响因素。
2.开展资产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编制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报告内容完整、依据充分,符合财政、国资相关管理要求,满足设施盘活、决策评审使用需要。
3.报告评审及后续配套服务。配合主管部门、相关评审单位开展报告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完成评估报告修改、补充完善;做好评估工作答疑、资料补充;按要求完成评估档案整理、资料归档,提供项目后续必要技术咨询服务。
注:报价为完成上述全部服务内容的含税总价,包含现场勘查、资料收集、评估测算、报告编制修改、评审配合、档案归档、差旅、税费等全部工作成本,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参与报价机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相关业务,已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2.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熟悉国有房产、公建配套养老设施资产评估相关业务。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价需提交材料(全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1.报价函(报价单,自行编制,列明项目总价);
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3.报价机构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所有报价材料须密封包装,封袋外标注:“**区公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报价材料”+ 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报价递交相关要求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7:00。 加急标书代写2.递交地点:****(1144办公室)。
3.本次公告仅为市场价格公开征集询价,****政府采购,报价结果仅作为我局掌握市场价格、开展后续工作的参考,不代表确定服务单位。
五、其他事项1.参与报价机构应自行承担本次报价产生的全部费用。
2.我局对各单位提交的报价资料予以保密,只用于本项目市场价格研判。
3.如有疑问,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工作日联系咨询。加急标书代写
联系人:杨舒迪 联系电话:****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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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