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2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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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2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6-09-22 17:09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54

传 真:0477-****354

通讯地址:**市康****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10

编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建设200万吨/年型煤加工配套脱硫洗选煤场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市**风水梁镇敖包梁村侯家沟社G109国道北现有****脱硫洗选煤场内

****

******公司

****保护局于2018年9月20日对《****建设200万吨/年型煤加工配套脱硫洗选煤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鄂环评字〔2018〕183号),2019年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本次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对洗选生产线产生的煤矸石进行处理利用,利用煤矸石30万吨/年,****铁矿10万吨/年。建设内容主要在原有洗选车间内建设一条矸石综合利用生产线,配套建设再选矸石缓存池以及其他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永久用地范围内,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产品储存作业均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并采取雾炮洒水控制措施;胶带运输机运输过程中为全封闭状态;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工艺,破碎装置密闭;厂区道路已全部硬化,定期清扫及洒水抑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工艺废水依托现有煤泥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变,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北联电****公司****煤矿****处理站进行处理。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基础等,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分类存贮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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