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湘医保发〔2025〕40号)关于“季度组织评价、半年通报公示”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医疗机构对2026年上半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情况进行了评价打分,并汇总形成评价结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药品配送企业评价情况
2026年上半年**市药品配送企业共111家(附件1),其中医疗机构评价“不满意”次数较多的配送企业为:******公司22次,上药****公司19次,重药控股****公司18次;总评分较低的配送企业为:**省******公司总分24分,重药控股****公司****公司等11家配送企业总分30分。
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评价情况
2026年上半年**市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共538家(附件2),其中医疗机构评价“不满意”次数较少;总评分较低的配送企业为:**市****公司等32家配送企业总分30分。
三、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
四、工作要求
公示期间,各配送企业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应提供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申诉事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医保局价采科(邮箱:****@163.com),配送企业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对评价结果无异议。
公示期满且申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市医保局将根据评价结果对得分较低、不满意较多或限期改正成效不明显的配送企业予以约谈、通报,并按《**省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湘医保发〔2025〕40号)进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2026年****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管理服务评价结果.xlsx
2.2026年****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管理服务评价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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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翁雅逸 0731-****5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