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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模版条款及附件.........................................................10
各受邀单位:
因南疆兵团第一师天盈石化绿电直连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导线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9月28日15:00前将最终版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https://bid.****.cn/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加急标书代写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26日17时00分前(**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9月26日17时00分前(**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岀答疑问题。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项下采购项目,成交人须向本框架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指定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标准的6 折计取。
本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中,不纳入投标总价,不参与价格评审。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缴纳时间等具体事项,由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直接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 1 |
铝绞线接地 |
LGJ-50 |
米 |
6000 |
| 2 |
架空导线 |
JL/G1A-240/30-24/7 |
千米 |
65.16405 |
| 合计 |
6065.16405 |
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倒计时结束20分钟内,如有供应商进行报价则进入超时竞价,竞价截止时间**20分钟。竞价最小幅度为0.3万元(即供应商在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才算有效竞价。加急标书代写
2、限时报价结束后,符合条件且有效报价的潜在供应商不少于(含等于)三人时,则可按照竞价采购文件中的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在竞价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次竞价活动终止。进入报价环节且报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承诺按竞价文件响应。
3、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6:00前(**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二、采购要求1、竞价供应商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的综合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综合单价里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制作费、盘具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含每批次运费及保险费)、过江过路过桥费、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并具备移交条件、保修及售后服务费等由卖方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均已包含在报价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如需专项报审和送检,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报审和验收通过。还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且技术协议确认后,招标人将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次下达书面排产通知书,中标人按照排产函载明的数量、时间分批供货至项目现场,本项目所有批次货物的运输费用均已包含,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暂定 2026 年 7 月 15 日供货完毕,具体以排产函通知为准)
★法律约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双方均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约束。书面排产通知书属于履约指令,具备法律约束力,中标人须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按期交货。
★投标提示:本项目供货周期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上述供货时间要求的投标人,请勿参与投标;若参与投标并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法按期履约,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依法否决投标、取消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a) 3、投标厂家如对技术规范、供货范围或其他实质性内容存在疑问,应在澄清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提交澄清。澄清经回复核准后,投标厂家应根据澄清内容进行报价。若未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投标厂家不得仅以自身理解偏差为由要求撤销或重新上传报价,后续报价调整须按照平台逆向竞价规则执行。因未按要求进行澄清或未依据澄清内容报价导致的报价错误、漏报或其他影响投标有效性的情形,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投标厂家自行承担。加急标书代写
若投标厂家最终报价后无法正常履约并需弃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2 日内向采购方提交书面弃标说明。逾期未提交的,招标方有权依据平台规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废标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4、报价有效期要求:本次电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报价格有效期为90 日历天,报价有效期内投标报价不得随意变更。
5、合同计价与履约原则: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在整个合同履约周期内,中标人不得以铜材/铝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行情波动等任何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及供货要求履行供货义务,不得擅自提出调价、停供、缓供等诉求。
6、违约处置依据与措施:若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擅自以原材料涨价等非甲方原因拒绝供货,或出现延期交货、延误工期等情形,对甲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及其他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将依据《****集团****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相关规定,对中标人采取以下处置措施:将中标****公司级受限供应商名单,受限期限为 1 年;受限期间,中标人不得参与甲方及所属子企业的任何采购活动;禁入期限届满后,中标人需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完成申报流程,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参与资格。
3、交货地点:****市昌安镇境内。
4、质量标准或要求(不响应则为实质性偏差):电缆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并按甲方要求的分盘数量分盘。保证整盘、整根不断线,绝不允许出现跳码、断码现象。满足30年以上安全使用的要求。
5、质保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2年。使用年限大于30年。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销售能力。
7、付款办法:(甲方有****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信用证、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等不超过一年期的供应链产品及其他方式按实际到货进度分批次付款,由此产生的贴现息均由乙方承担。)
7.1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2付款比例:
7.2.1到货款: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货物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提供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甲方在货物质量检验合格后,乙方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总价的100%)给甲方,甲方在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总价60%的到货款。
7.2.2 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1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7.2.3 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1年(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1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五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备注: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上述付款方式,不接受任何实质性偏差或修改;未响应或提出偏离的,视为未满足实质性要求,将否决其投标。
8、采购成交后,成交人如不执行报价承诺的,废标处理;同时采购人将视影响严重程度,按照附件《****集团****公司受限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对成交人限期整改,****公司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重新申报。
8、质量要求或技术要求:电缆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并按甲方要求的分盘数量分盘。保证整盘、整根不断线,绝不允许出现跳码、断码现象。满足30年以上安全使用的要求。
9、包装要求:根据货物特点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
10、验收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如需专项报审和送检,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报审和验收通过。
12、各投标商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13、报价表必须盖章,且报价时,使用未经认证的电子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14、响应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2)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3)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保证金,报价无效。加急标书代写
15、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供应商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电子标服务
三、报价明细表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 1 |
铝绞线接地 |
LGJ-50 |
米 |
6000 |
| 2 |
架空导线 |
JL/G1A-240/30-24/7 |
千米 |
65.16405 |
详见附件:南疆兵团第一师天盈石化绿电直连项目-导线询价函
四、联系方式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南街459号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董旭
电 话: 0951-****051、186****9541
电子邮箱: ****@qq.com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单位名称:****
电 话: 0951-****051
电子邮箱:****@163.com
六、纪检监督机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纪委办公室/巡查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纪委办公室/巡查办公室电话:0951-494088/****08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2026年09月22日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公司采购工作,****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小组****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公司招标采购机构备案。
2.4****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小组,****小组服务。
3.2****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第三章 合同模版条款及附件
合同编号:
****
南疆兵团第一师天盈石化绿电直连项目
导线 买卖合同
买方:****
卖方:
签约地点:****市**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市**区**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卖 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内蒙****开发区**大道春光路西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方与供应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华电**脱烈堡、宋家窑 250MW“以大代小”增容更新风电项目电力电缆 招标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华电**脱烈堡、宋家窑 250MW“以大代小”增容更新风电项目
1.2 工程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县脱烈堡、宋家窑镇境内
2.货物及数量
2.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的 电力电缆 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2 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综合总价(元) |
备注 |
| 1 |
|||||||
| 2 |
|||||||
| 含税(13%)含运合计: |
|||||||
2.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2.4 第 2.2 款附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货物需用量,最终以甲方、乙方以及工程监理、业主(如有)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货物数量不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补足货物,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综合单价保持不变。具体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3.质量要求
3.1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货物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最新标准,满足国家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3.2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货物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数量需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3.3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货物均应为无质量缺陷的产品。
3.4本合同中所确定材料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业主、监理的指示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在甲方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5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6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技术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的货物均应为完整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的、可靠的,功能符合该货物的要求,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均为原厂产品,严禁代工。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3.7 对质量、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材料,甲方可拒绝接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
3.8 电缆成盘检测;每批电缆到货后,按照不同型号进行端部或非端部入场抽样检测(抽检比例按国家规范执行)、成盘检等试验工作,对到场的每盘电缆任一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将退回乙方全部产品。电缆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分盘数量保证整盘、整根不断线,决不允许出现断码、跳码现象。
3.9货物须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电站并网服务指南中要求的所有设备技术参数;提供指南中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配合完成并网及验收相关工作(不仅限于技术协议书内要求范围)。
3.10中标通知书确认后5天内提供设备技术协议、技术资料、图纸。
3.11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和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3.12乙方完全满足开标澄清中要求。
4.质量保证期
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2年。使用年限大于30年。
4.2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2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 3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时间为设备重新投运后2年。
4.4 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有偿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
4.5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及买方向业主、监理报验的材质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5.价格
5.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5.2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表2.2 。
5.3 合同总金额:总价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总价 元,13%税费 元。若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增值税税率执行,不含税合同价款保持不变。
上述合同总金额是依据甲方在 5.2 款附表中明确的暂估数量计算得出的总价。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5.4 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含税总金额及最终结算含税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低压电缆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出厂检验费、检测试验费、第三方检测费、盘具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含保险费)、现场到货验收、配合现场试验、整体验收、调试、具备移交条件、竣工交付、资料移交、缺陷责任处理、保修及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同时包含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货物用于工程前所需试验检验费用、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以及乙方为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需专项报审和送检,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报审和验收通过。还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电缆接口详细说明:
(1)乙方发运时电缆标注清楚工程项目及设备名称、数量,随车有发货清单,发运至目的地后应由收货方签收,车板交货。
(2)乙方提供各型号电缆最大盘上米数,供甲方参考,出具分盘计划;
5.5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6支付(甲方有****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信用证、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等不超过一年期的供应链产品及其他方式按实际到货进度分批次付款,由此产生的贴现息均由乙方承担。)
6.1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2付款比例:
6.2.1到货款:分批结算,到货款为到货批次对应金额的 60% 。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货物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对应货物价款的100%)提供给甲方,甲方在货物质量检验合格后(以现场提供依据为准),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对应货物金额 60% 的到货款;供6份胶装版全套质量证明文件资料(含外购、附件等)原件资料。
6.2.2 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3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1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6.2.3 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2年,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7供货时间
7.1 供货日期为:技术协议确认后接到排产函后 天首批交货, **部货到现场,车板交货。交货进度:乙方需满足现场实际进度需求完成交货。乙方允许分批付款、分批交货、提前交货。发货前必须与甲方书面确认后;若无甲方通知要求,乙方不得将制造完成的设备提前运至现场。甲方有权根据施工进度需要调整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但应当提前2日通知乙方。
7.2 排产:以接到甲方的排产通知书或需求计划后进行排产,如超出排产通知书的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8交货地点
8.1 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货至**华电**脱烈堡、宋家窑 250MW“以大代小”增容更新风电项目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点。甲方派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尚未开箱的清点箱件数),由甲方收货员签署暂收货物数收条(此收条不作为验收、结算依据)后,由乙方填署《工程物资采购供应验收合格清单》(附件)并提供随件(机)质量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方、乙方(如有工程监理、业主)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双(四)方人员共同在该表上签署日期及姓名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之一。
到货时还应随带以下产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随机文件表
| 序号 |
文件名称 |
份数 |
| 1 |
货物交接清单 |
2 |
| 2 |
产品合格证 |
6 |
| 3 |
检验报告 |
6 |
| 4 |
材质证明书 |
6 |
8.2现场交接试验,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8.3 交货时甲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9供货方式
9.1 乙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 2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9.2 除 9.1 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3)并收取此部分实际费用的4%的服务费用。
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对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9.4 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9.5 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6 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9.7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配合卸车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9.8 乙方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9.9 乙方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要求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10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11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0 双方负责代表
10.1 甲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乙方须将货物运至工地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
10.2 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甲方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10.3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
11 包装 (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11.1 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因产品是现场安装,必须在包装上明确货号(根据不同的货物分别包装,包装物注明规格、型号及使用部位),包装物不回收。
11.2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1.3 乙方应在每盘电缆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出厂实验合格证(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11.4成品****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额定电压、规格、米标及质量编码的连续标志,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电缆交货使用电缆盘,电缆盘上应标明:盘号、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厂名、滚动方向及其他注意事项。所有规格的电缆每盘中间不能有接头。
12 检验
12.1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12.2 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甲方**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合同第3条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如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买方有权要求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12.3现场交接试验:由买方**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对货物进行交接验收,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2.4 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进行的随即抽样检查或全面检查,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12.5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由甲乙方**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对存在异议的货物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并送第三方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终检,终检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若非乙方供货质量问题,第三方终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为乙方供货质量问题,第三方终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3监造
13.1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监造单位派出驻厂监造组,对本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的监造及出厂前检验,按驻厂监造组的要求及时、无偿提供合同货物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联络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监造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配合费用。
13.2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后15日内(含本数)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13.3 乙方应为甲方的监造和检验提供:
(1)根据本合同货物月度生产进度提交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10日将货物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甲方监造代表;
(3)为甲方监造代表提供查阅与合同有关的乙方的技术标准、图纸及文件;
(4)为甲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费用由乙方方自理。
13.4 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甲方监造代表有权提出意见,乙方收到甲方监造代表的意见后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
13.5 由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及部件出厂时,****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某些主要合同货物,还应有甲方监造代表会签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由乙方供应的主要合同货物出厂时应具备监造代表签署的《设备出厂见证表》。
13.6 不论甲方监造代表是否参与了监造与检验或者是否签署了监造检验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尽的义务,也不能代替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
13.7 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甲方拟进行监造的合同货物的生产监造信息定期向专用条款约定的监造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报送。合同货物监造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货物质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13.8 乙方报送的监造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货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
(2)监造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
(3)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4)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5)甲方驻厂监造代表名单及联系方式;
(6)原材料到货情况;
(7)生产进度计划;
(8)实际生产进度;
(9)出厂交、验货情况;
(10)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14 权利瑕疵担保
14.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4.2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5 保险(选择适用)
15.1 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5.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5.3乙方应及时购买保险,应保尽保,足额投保。保单交由甲方备查。
16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6.1乙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材料)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认证、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整站实测建模、检修、维护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6.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6.3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6.4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6.5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6.6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6.7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6.8提供的设备的性能参数、材料质量达不到国家、设计标准,不满足所在地地方标准、电网要求,以****中心的要求,乙方应及时增加、更改、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
16.9乙方应将本项目中所有材料/设备的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在首批交货时移交给甲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应为设备/材料原生产厂家生产,其规格、型号和性能参数应完全与相应部件一致,并保证其可更换性。乙方应随车附备品备件的送货清单,每份均需加盖厂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材料。
16.10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合格标准,力争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且同时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格。
16.11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6.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合同债权进行转让,如乙方擅自转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6违约
17.1逾期违约: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
17.1.1交货逾期违约金:若乙方未按节点完成电缆交货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交货逾期3日内,不进行考核,超过3日,每日逾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5 %按日累计计算;并在到货款中进行相应扣减;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17.1.2资料违约金:乙方未能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工程物资的说明书、合格证书、检测报告、技术指标、铭牌等文件资料的,乙方应当按照每份每迟延交付一天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
17.1.3技术服务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需提供技术服务时间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违约金比例为:每推迟 1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按日计算;乙方还应承担因推迟技术服务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17.1.4终止合同:在甲方确认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总承包合同情况下,或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10天)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退货给乙方,乙方承担误期违约金和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17.2质量违约: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达标现象,当双方有争议时,有权邀请****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合同金额(含增值税)5%的违约金索赔/退货,由此产生的检验费、误工费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如在运行过程中,因乙方电缆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方要求更换其他品牌的电缆及附件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进行更换,更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与质量有关的全部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免费维修、处理或是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3发票违约: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乙方继续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7.3.1因乙方未向甲方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无法向乙方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7.4分盘、断码跳码违约:乙方未能按甲方提供的电缆清册分盘,或出现断码跳码现象,违约金比例按合同总金额的10%计算,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18 缺陷索赔
18.1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2乙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8.2.1乙方如整改后仍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等。
18.2.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8.2.3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8.3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8日内乙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8.4在设备24小时带电满负荷运行质保期内,设备元器件损毁或损坏,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则按甲方实际采购成本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19免责赔偿
19.1如果由于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环境破坏,则乙方应对之负责并保证使甲方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索赔、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并使甲方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诉讼、赔偿请求、费用支出的影响。
19.2在设备投产后,若因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所述任何及所有服务(包括缺陷补救)的行为导致或随后引起任何第三方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环境破坏,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索赔的损害。
19.3在甲方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如果因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编制任何设计文件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服务的行为导致其他人的任何专利权、注册商标、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声称受到侵犯,乙方应保护甲方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诉讼、损坏、索赔、要求、损失、费用和开支的损害(包括律师费)。
19.4若因甲方提供或指定的任何设计、数据、图纸、技术规范或其它文件或材料而导致其他人的任何专利权、注册商标、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声称受到侵犯,甲方应保护乙方、其雇员、管理人员和分包商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诉讼、索赔、要求、损失、费用和开支的损害(包括律师费)。
19.5如果发生本款所述的任何诉讼或索赔,则受第三方索赔的一方(以下简称“受害方”)应立即就此向对方(以下简称“损害方”)发出书面通知,损害方可自费并以受害方的名义进行该诉讼或索赔,并为解决此类诉讼或索赔而进行谈判。
19.5.1如果损害方在收到前述通知后7日内未能通知受害方其打算处理此类诉讼或索赔,则受害方可自行出面处理,但受害方不能做出不利于此类诉讼或索赔之辩护的承诺。
19.5.2经损害方要求,受害方应在处理此类诉讼或索赔过程中向损害方提供所有所需的帮助,所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应由损害方进行补偿。
19.6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如何规定,在发生本款所述的索赔事项时,受害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以减轻已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如果由于受害方未采取此类措施或所采取的此类措施不合理,则因此而增加或扩大的损失或损害或损毁不应由损害方承担。
20 合同变更
20.1 甲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0.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22 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对其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对其后果不能克服,且影响合同一**常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叛乱、恐怖主义、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3)暴乱、骚动、混乱、非乙方员工以及非乙方和分包人的其他雇员所造成的罢工或停工;
(4)战争军火、爆炸材料、放射能产生的离子辐射污染,但可能因乙方使用此类军火、炸药、放射或辐射能引起的除外;
(5)自然灾难例如地震、飓风、台风或火山爆发。
22.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22.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28天。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23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4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24.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内。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24.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获得的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5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6 其他约定事项:
26.1 特别约定事项:
乙方应确保履约保函直到合同设备质保期内有效和可执行,如果在履约保函的条款中规定了期满日期,而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质量问题消除后,确保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从质量问题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的质保期。乙方未能按上段所述**履约保函的有效期,甲方有权索赔履约保函的全部金额。(约定收取履约保函的合同适用)
26.2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采购文件;
(4)报价表及响应文件;
(5)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6)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为准。
26.3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代表书面签字的补充条款或协议,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的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任何改变或影响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均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6.5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6.6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26.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买 方 |
卖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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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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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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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农行****支行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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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帐 号: |
291********012037 |
帐 号: |
|
| 税 号: |
916********684750R |
税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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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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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附件1:
****
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
****始终坚持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业务。同时也要求有意与****进行**的每一个供应商、制造商、承包商和分包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在申请或响应****的邀标,提交投标书时确认始终遵守如下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竞标书、邀标文件、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所涉及国家(地区)适用的反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法。
二、遵守商业道德
严格遵守公平、诚实、正直的商业道德标准开展业务。
1、公平贸易惯例。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进行串通投标、价格歧视、不正当竞争、共谋****贸易行为。
2、人际关系和沟通。供应商及其代表在与****现有或拟议的业务关系中,应避免人际关系、交流沟通中出现以下不道德行为。
不得怂恿、利用****现任及前任雇员披露或提供其在****任职期间的任何商业秘密、专有或其他受限信息,以获得商业利益或使任何第三方受益为目的,影响或损害****的现有或拟议商业交易。
不得雇佣、聘用****的现任雇员及其子女或亲友,获得其服务或允许其收购供应商的任何所有者权益。不得雇佣、聘用自****离职两年内的前任雇员。
3、贿赂和回扣。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向****雇员支付、出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资产、服务、特权和利益等形式的贿赂及回扣。
4、礼品和款待。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给予****雇员礼品、小费或提供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和观光旅游活动。符合商业惯例的礼节性小礼品除外,如价值较低的印有供应商logo的办公用品、茶杯等。
三、监督与处罚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上述行为准则,并确保参与或支持****项目、工作、合同、协议的所有雇员知晓并遵守本准则,对其行为负责。
2、供应商应定期进行本准则执行情况的内部检查和审计,保留好内部审查记录,并根据****的要求提供这些证据。****通过现场设施检查、问卷调查、审查公开信息或其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考核,以确保符合本行为准则及适用要求。基于考核结果,****保留取消任何潜在的供应商的资格或者终止与违反本行为准则的现有供应商的任何关系的权利,或用于限制供应商从****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3、本准则的实施是****和供应商双方的共同责任。供应商应在获悉任何实际或潜在违反本行为准则的行为后及时向****纪委报告,并提出纠正和补救计划,配合****进行询问或调查。****审计部、工会
监督电话:0951-****192 ****036
四、签署和提交
本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提交投标书时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中标,将作为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协议的一部分)。
本人代表 在此确认并同意,严格遵守****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并确保 的所有雇员、代表在向****提交投标书以及履行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时知晓并遵守上述准则。
签署单位:(公章)
授权签署人姓名: 签名:
职位: 日
附件2:
质量保修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合同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电缆质量保修书。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电缆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双方约定为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
二、缺陷责任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约定缺陷责任期为: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五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后乙方承诺对故障维修人员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赶到现场解决故障。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处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或整改。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电缆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2、本项目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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