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0沪陕高速公路六镇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G40沪陕高速公路六镇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中心5号楼7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曹伟康 199****291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振华180****580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1日9时1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 投标人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人业绩 | 1、阜淮高速**方集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2、G50沪渝高速公路**西互通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 ||
| 投标价(元) | ****000.00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屈计划;技术负责人:夏飞龙 | |
| 证书名称 | 屈计划: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夏飞龙: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屈计划:934********03005387、夏飞龙:934********031052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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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90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数智****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人业绩 | 1. 诸永高速公路埠头互通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2.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增设**古镇互通工程勘察设计 | ||
| 投标价(元) | ****000.00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赵**;技术负责人:段冰 | |
| 证书名称 | 赵**:公路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段冰:公路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赵**:G****244509;段冰:G****341339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90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人业绩 | 1. **巴马机场公路工可、初步勘察设计及其前期专项研究工作 2. 凤岭北路东延高速公路(**东高环至黎塘段)工程工可、初步勘察设计及其前期专项研究工作 | ||
| 投标价(元) | ****000.00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左虹俊;技术负责人:王晓 | |
| 证书名称 | 左虹俊:道路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王晓:桥梁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左虹俊:GX120****5920;王晓:GX120****0579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90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收取,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15000元;专家评审费603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省**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市公共**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n/fwzn/011001/****01001/011****01003/****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委员会(****管理局),地址:****中心7号楼417室,联系人:鲁主任,联系电话:0550-****970。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备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属于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公开,姓名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如评委1、评委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