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发改投〔2026〕121号
关于**市鳌峰山烈士长廊建设和烈士纪念碑提质改造项目立项的复函
****事务局:
报来《关于申请**市鳌峰山烈士长廊建设和烈士纪念碑提质改造项目立项的函》(恩退役军人函〔2026〕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市鳌峰山烈士长廊建设和烈士纪念碑提质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恩府办函〔2026〕640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市鳌峰山烈士长廊建设和烈士纪念碑提质改造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烈士纪念设施,提升其宣传教育功能,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同意开展**市鳌峰山烈士长廊建设和烈士纪念碑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代码:****)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市鳌峰山公园半山腰**市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内。工程包括:在******广场左右两侧和左前侧修建烈士长廊,****广场的楼梯两侧设置宣传牌,对存在山体滑坡隐患的绿化护坡进行加固,并对周围杂乱的环境进行升级改造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20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192.82万元,设计费用7.56万元,监理费用5.3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23万元。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为主,本级确需配套资金将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纳入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预算逐步安排解决。
四、项目招标方式
项目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及《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
五、其他
项目开工前未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市鳌峰山烈士长廊建设和烈士纪念碑提质改造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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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