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2026年意外伤害经办服务试点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9-22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新晃县2026年意外伤害经办服务试点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 ****
3、采购代理编号:HH-ZFCG-2026-0119
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新晃县2026年意外伤害经办服务,城乡居民意外伤害。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玖佰柒拾陆万元整
(2) 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元) |
| 1 | **** | 新晃县2026年意外伤害经办服务试点项目 城乡居民意外伤害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000 |
(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地点: 新晃县
方式:现场履约
四、付款方式:
1.预算总额:根据招标方案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试点工作中标金额为人民币976万元,因前期相关工作延迟导致已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暂定本年转投金额为人民币488万元。
2.预拨时限与方式: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按季度预拨首期资金,后续资金按季度预拨,甲方应在每季度开始前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3.质量保证金:甲方在每次预拨资金中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对年度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4.清算时限:
结算截止日:乙方办理意外伤害经办业务的结算截止日期不得晚于2027年1月31日。
试点工作清算日:乙方完成本试点工作清算时间不得晚于2027年3月31日。清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年度实际赔付支出、结余计算、亏损确认、质量保证金返还比例的核定等。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7月24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先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姚女士
电 话:189****3861 电话:074****9259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市鹤******广场2栋一楼104-107四个门面及三楼301室、302室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银建支行
账号:4300 1501 2720 5000 2936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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