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识标牌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的采购需求中采购货物需求表备注第3项“3. 以上技术参数中涉及品牌的,均为推荐品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提供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外的其他产品(提交相关产品标准、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等满足本项目设计及验收要求的相关资料)。”更正为“3. 以上技术参数中涉及品牌的,均为推荐品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提供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外的其他品牌(选用推荐品牌以外产品的,须提交相关产品标准、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产品能够满足本项目设计及验收要求)。”
2、对原文件进行补充,详见附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识标牌系统)(一次)答疑公告”。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
联系方式:055****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寿春镇**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5****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猛(采购人代表)、孙唯(代理机构)
电 话:055****0991、055****1992
五、附件
1.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识标牌系统)(一次)更正公告
2.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识标牌系统)(一次)答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