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清流县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项目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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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县需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了解相关费用情况。

一、询价人

****

二、项目名称

**县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项目

三、工作内容

按照《****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然**管理和相关监测监管工作需要,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在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6年日常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7年日常变更调查相关工作。

(二)在2025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2026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季度监测基础上,开展2026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2027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季度监测相关工作。

(三)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有关工作需要,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核实、查缺补漏并予以更新。

四、报价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五、报价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报价单(见附件);

(二)费用测算说明(测算说明违背实际的视作无效报价);

(三)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6时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或将材料原件邮寄至我局(****,邮编365300)。联系方式:****肖先生0598-****306,不接受电话报价。

七、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实施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予以支持。

附件:**县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项目报价单

(此件主动公开)

****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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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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