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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港段房建四合同项目临建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第一章“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 日 时 17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应为: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 日 17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第一章4.3条及第二章3.4.1条中所写招标人账户名称“中交二****公司曲港高速京台高速至**港段房建四合同项目经理部” 应为:****
招标人: **** (盖单位章)
2026年 9 月 22 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港段房建四合同项目临建工程 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第一章“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 日 时 17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修改为: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1 日 17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第一章4.3条及第二章3.4.1条中所写招标人账户名称“中交二****公司曲港高速京台高速至**港段房建四合同项目经理部”修改为:****
招标人: **** (盖单位章)
2026年 9 月 22 日
| 1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pdf | 912.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