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市**区长滩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川利全****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市**区长滩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水利厅《****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文件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8月26日在 **** 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区长滩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中元****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华宇****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证书编制单位**川利全****公司及特邀省级水土保持专家共7人。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并简要介绍了工程情况,参会人员踏看现场和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负责人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单位对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等情况的介绍,经过验收组讨论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通过。 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市**区长滩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市**区元坝镇,中心点坐标105°59′0.89″E,32°16′50.49″N。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处理厂****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工程,建设“垂直潜流”人工湿地2737m2;****种植园面源污染防控生态沟渠和河岸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生态拦截沟总长度5208m,生态滞留池总体积2953m2,生态缓冲带建设总面积2769m2;开展农村污水收集工程,**污水管网723m,将生活污水接入现状市政污水管网系统。工程总投资1784.09万元,其中土建部分投资1520.4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于 2025 年10月动工修建,2026年6月建成。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2日(不少于20工作日)。 单位联系人:曾友;联系电话:198****6648。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联系人:朱老师,监督电话:135****6919。 附件:1、**市**区长滩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2026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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