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

审批
广东-珠海-斗门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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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六厂)
914********386302M徐延铭
曾煜鹏**省**市**区
**市**区井岸镇顺宇**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省**市**区 井岸镇顺宇**侧
经度:113.268300 纬度: 22.158880****环境局
2025-08-25
珠环建表〔2025〕211号****
2026-07-01200000
1080****
914********386302M****
914********386302M******公司
****1322MA****266T2026-06-26
2026-07-022026-08-02
2026-08-172026-09-15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17oqGRu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位于**市**区井岸镇顺宇**侧,总建筑面积199233.22平方米(其中**冠宇六厂建筑面积124488平方米,外租A栋厂房建筑面积39435.86平方米,外租B栋厂房建筑面积35309.36平方米),年产3C消费类电芯13000万只(其中冠宇六厂年产10400万只,外租A栋厂房年产870万只,外租B栋厂房年产1730万只,本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实际为阶段性验收,投入冠宇六厂设有生产线10条,分别是3楼2条3C消费类电芯常规线,4、5楼各4条3C消费类电芯钢壳线年产3C消费类电芯8840万只/年。
该阶段为阶段性验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配料-涂布-分切-卷绕-封装-烘烤-注液-陈化-老化-二封-点胶-分容-包装喷码配料-涂布-分切-卷绕-封装-烘烤-注液-陈化-老化-二封-点胶-分容-包装喷码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场地扬尘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道路柴油机械还应执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其修改单、及《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等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相关管理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废气排放口5个: 1.编号FQ-253821A1,排气筒高度32.85米,是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矩形排气筒当量直径为0.89米,采样口位置距排放口下游方向3米,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配套1套采用“冷凝回收+高塔喷淋”系统的治理设施,运行能力为24400 m3/h; 2.编号FQ-253821B1,排气筒高度32.85米,是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排气筒直径为1.75米,采样口位置距排放口下游方向3米,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配1套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组合工艺的治理设施,运行能力为120000m3/h; 3.编号FQ-253821B2,排气筒高度32.85米,是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排气筒直径为1.75米,采样口位置距排放口下游方向3米,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配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工艺的治理设施,运行能力为120000m3/h; 4.编号FQ-253821C1,排气筒高度32.85米,是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矩形排气筒当量直径为0.67米,采样口位置距弯头下游方向3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配1套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蒸发量为1200kg/h; 5.编号FQ-253821C2,排气筒高度32.85米,是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矩形排气筒当量直径为0.67米,采样口位置距弯头下游方向3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配1套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蒸发量为1200kg/h。
无。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无。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22.1185 20.8794 0 0 0 42.998 20.879
0 0 0 0 0 0 0
0.0006 0.0004 0 0 0 0.001 0
0.0968 0.0175 0 0 0 0.114 0.018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1.575 0 0 0 1.575 1.57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园区****处理站(正极预处理+负极预处理+综合处理)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车间处理设施的总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标准 运营期生****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 正常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冷凝回收+高塔喷淋系统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气排放口编号FQ-253821A1,排气筒高度32.85米,是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矩形排气筒当量直径为0.89米,采样口位置距排放口下游方向3米,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配套1套采用“冷凝回收+高塔喷淋”系统的治理设施,运行能力为24400 m3/h; 正常
2 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限值 废气排放口编号FQ-253821B1,排气筒高度32.85米,是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排气筒直径为1.75米,采样口位置距排放口下游方向3米,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配1套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组合工艺的治理设施,运行能力为120000m3/h; 正常
3 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排放限值 废气排放口编号FQ-253821B2,排气筒高度32.85米,是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排气筒直径为1.75米,采样口位置距排放口下游方向3米,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配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工艺的治理设施,运行能力为120000m3/h; 正常
4 低氮燃烧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废气排放口编号FQ-253821C1,排气筒高度32.85米,是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矩形排气筒当量直径为0.67米,采样口位置距弯头下游方向3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配1套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蒸发量为1200kg/h; 正常
5 低氮燃烧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废气排放口编号FQ-253821C2,排气筒高度32.85米,是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矩形排气筒当量直径为0.67米,采样口位置距弯头下游方向3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配1套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蒸发量为1200kg/h。 正常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厂房隔声 正常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储存区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危废进行分区堆放储存,并做好防渗、消防等防范措施,存储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立一套完整的仓库管理体制,危险固废应按**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申报转移纪录。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的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以免孳生蚊蝇,做到日产日清,做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注意随时随地保持建设项目所在地清洁卫生。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置,在认真落实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小。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园区****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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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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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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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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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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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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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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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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