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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338346F | 建设单位法人:杨霞 |
| 张慧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太****示范区 |
| ****示范区****园区锦波街18号 |
| ****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产业化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61-C2761-生物药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太****示范区 ****示范区****园区化章街南侧规划绿线以南,二号线以北、马练营西路以东,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12.603030 纬度: 37.713400 | ****机关:****示范区****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31 |
| 晋综示行审环评〔2025〕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9-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268.28 |
| 2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338346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1********731849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731849J | 竣工时间:2026-07-01 |
| 2026-07-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0-01 |
| 2026-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信息公示网 |
| 项目位于****示范区****园区化章街南侧规划绿线以南,晋善街以北,马连营西路以东,锦波生物产业园现有厂区内。工程主要内容为:在已建车间内安装设备,**1条人源化胶原蛋白原料发酵提纯生产线,**1条注射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生产线,扩建300万支Ⅲ型胶原蛋白植入剂生产线,**2套6t/h燃气蒸汽锅炉,配套建设1****处理站及配套废气治理系统等环保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示范区****园区化章街南侧规划绿线以南,晋善街以北,马连营西路以东,锦波生物产业园现有厂区内。工程主要内容为:在已建车间内安装设备,**1条人源化胶原蛋白原料发酵提纯生产线,**1条注射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生产线,扩建300万支Ⅲ型胶原蛋白植入剂生产线,**2套6t/h燃气蒸汽锅炉,配套建设1****处理站及配套废气治理系统等环保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0kg人源化胶原蛋白原料,年产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剂凝胶240万支/溶液500万支/冻干纤维500万支,年产Ⅲ型胶原蛋白植入剂300万支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0kg人源化胶原蛋白原料,年产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剂凝胶240万支/溶液500万支/冻干纤维500万支,年产Ⅲ型胶原蛋白植入剂300万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为原料,其经发酵获得含有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菌体,离心收集菌体,使菌体破碎,将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释放到buffer中,离心去除细胞碎片,经过多级纯化,获得胶原蛋白后直接冻干获得产品或加入赋形剂,与赋形剂混合均匀后进行冻干获得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以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为原料,其经发酵获得含有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菌体,离心收集菌体,使菌体破碎,将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释放到buffer中,离心去除细胞碎片,经过多级纯化,获得胶原蛋白后直接冻干获得产品或加入赋形剂,与赋形剂混合均匀后进行冻干获得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站,设计能力为300m3/d,采用A2/O工艺。每批次生产完成后进行清洗,清洗采用CIP原位清洗工艺,发酵及纯化工序产生的活性高浓度生产废水每批次产生量48m3,8天1批次,该废水在车间废水收集池内通过121℃蒸汽高温灭活后,****处理站100m3高浓度废水收集池内,每日连续投加6m3至调节池,与低浓度废水均匀配比,充分混合后的****处理站处理。 根据厂房布置情况,就近布置废气处理装置原则,在3号楼顶部新增2台风机风量为1000m3/h的除臭装置、6号楼顶部新增一台风机风量为2000m3/h的除臭装置(共3套)。7号楼、8号楼扩建发酵废气依托车间顶部除臭装置(已建2套)。发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塔(除菌)+活性炭吸附(除臭)”的方式对发酵废气进行处理,集气罩集气效率100%,活性炭吸附效率不低于80%,发酵废气排气管采用专用管道引至楼顶,经处理后的废气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园区锅炉房内新增2台WNS6.0-1.25-QT型燃气蒸汽锅炉为各车间空调机组的加湿(保障厂房内恒湿)、纯蒸汽发生器热源及为多效蒸馏器提供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设施,燃烧废气通过2根15m高烟囱排放。 评****处理站****处理站全部废水处理池均加盖封闭,通过密闭收集管将臭气抽送至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风量为3000m3/h,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生产装置的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喷淋塔风机、曝气风机等,本项目采取了加强设备的消声减震措施和强化厂房的隔音效果,以减轻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10m2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废弃包装材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内垃圾箱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设计能力为300m3/d,采用A2/O工艺。每批次生产完成后进行清洗,清洗采用CIP原位清洗工艺,发酵及纯化工序产生的活性高浓度生产废水每批次产生量48m3,8天1批次,该废水在车间废水收集池内通过121℃蒸汽高温灭活后,****处理站100m3高浓度废水收集池内,每日连续投加6m3至调节池,与低浓度废水均匀配比,充分混合后的****处理站处理。 根据厂房布置情况,就近布置废气处理装置原则,在3号楼顶部新增1台风机风量为2000m3/h的除臭装置、6号楼顶部新增一台风机风量为2000m3/h的除臭装置(共2套)。7号楼、8号楼扩建发酵废气依托车间顶部除臭装置(已建2套)。发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塔(除菌)+活性炭吸附(除臭)”的方式对发酵废气进行处理,集气罩集气效率100%,活性炭吸附效率不低于80%,发酵废气排气管采用专用管道引至楼顶,经处理后的废气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园区锅炉房内新增2台WNS6.0-1.25-QT型燃气蒸汽锅炉为各车间空调机组的加湿(保障厂房内恒湿)、纯蒸汽发生器热源及为多效蒸馏器提供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设施,燃烧废气通过2根15m高烟囱排放。 评****处理站****处理站全部废水处理池均加盖封闭,通过密闭收集管将臭气抽送至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风量为3000m3/h,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生产装置的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喷淋塔风机、曝气风机等,本项目采取了加强设备的消声减震措施和强化厂房的隔音效果,以减轻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危险废物依托现有10m2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废弃包装材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内垃圾箱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本项目3号楼发酵废气处理因受生产条件限制,两座发酵罐发酵废气不再合并处理,由环评阶段的1套废气治理装置拆分为2套废气治理装置,废气排气筒由1根分为2根,废气风量未增加,经监测,本项目各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满足原环评及批复要求,环境影响没有发生显著变化(特别是没有引起不利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208 | 15.17 | 0 | 0 | 0 | 18.378 | 15.1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43.8 | 1927.5 | 0 | 0 | 0 | 2771.3 | 1927.5 | / |
| 0 | 0 | 0.002 | 0 | 0 | 0 | 0 | / |
| 0.219 | 0.799 | 1.148 | 0 | 0 | 1.018 | 0.799 | / |
| 0.02 | 0.05 | 0.191 | 0 | 0 | 0.07 | 0.0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 ****处理站,设计能力为300m3/d,采用A2/O工艺。 | ****处理站出水口废水各项目污染物指标为:pH 7.7-7.9、悬浮物 9-12mg/L、CODcr 18-22mg/L、BOD5 5.1-5.9mg/L、氨氮1.57-1.70mg/L、总磷0.22-0.28mg/L、总氮3.38-4.22 mg/L、粪大肠菌群40-90 CFU/L,挥发酚0.01mg/L、色度2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均未检出;全厂废水废水总排口废水各项目污染物指标为:pH 7.5-7.7、悬浮物 11-15mg/L、CODcr 29-35mg/L、BOD5 9.3-10.5mg/L、氨氮5.24-5.85mg/L、总磷1.02-1.14mg/L、总氮5.24-5.85 mg/L、粪大肠菌群30-90 CFU/L,挥发酚0.03mg/L、色度2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均未检出,污染物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限值。 |
| 1 | 1#6t/h燃气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1929-2019)表3中标准限值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环改办发【2018】18号“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 |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设施,燃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烟囱排放 | 颗粒物1.4-1.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24-26mg/m3、烟气黑度(级)<1,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1929-2019)表3中标准限值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环改办发【2018】18号“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2#6t/h燃气锅炉 |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1929-2019)表3中标准限值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环改办发【2018】18号“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 |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设施,燃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烟囱排放 | 颗粒物1.2-2.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21-22mg/m3、烟气黑度(级)<1,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1929-2019)表3中标准限值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环改办发【2018】18号“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3号楼发酵废气1#排气筒 | 氨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标准;甲醇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 发酵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屋顶25m高排气筒排放 | 3号楼发酵废气1#排气筒出口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88×10-3kg/h,臭气浓度值为977-1513,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8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14×10-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
| 4 | 3号楼发酵废气2#排气筒 | 氨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标准;甲醇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 发酵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屋顶25m高排气筒排放 | 3号楼发酵废气2#排气筒出口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67×10-3kg/h,臭气浓度值为1318-1737,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5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83×10-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
| 5 | 6号楼发酵废气排气筒 | 氨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标准;甲醇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 发酵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屋顶25m高排气筒排放 | 6号楼发酵废气排气筒出口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88×10-3kg/h,臭气浓度值为977-1513,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5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16×10-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
| 6 | 7号楼发酵废气排气筒 |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标准 | 发酵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屋顶25m高排气筒排放 | 7号楼发酵废气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值为1122-1513,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 7 | 8号楼发酵废气排气筒 |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标准 | 发酵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屋顶25m高排气筒排放 | 8号楼发酵废气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值为1122-1737,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 8 | 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气筒 | 氨及硫化氢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标准 | ****处理站****处理站全部废水处理池均加盖封闭,通过密闭收集管将臭气抽送至1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风量为3000m3/h,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气筒出口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33×10-3kg/h,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86×10-5kg/h,臭气浓度值为724-1122,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设备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的3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采取了加强设备的消声减震措施和强化厂房的隔音效果,以减轻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1~56.3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4.3~47.2dB(A),本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的3类标准限值。 |
| 1 | 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回收中心,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试剂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和管理,依托厂内现有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回收中心,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试剂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和管理,依托厂内现有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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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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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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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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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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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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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