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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1MAD8U9YH1F | 建设单位法人:张月强 |
| 刘宗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县级**市 |
| ****开发区**大街12号(即**市皮革城工业区**大街12号) |
| ******18万吨反刍饲料厂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5-谷物磨制;饲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29-C1329-其他饲料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县级**市 ****开发区**大街12号(即**市皮革城工业区**大街12号) |
| 经度:115.259808 纬度: 37.90217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2 |
| 辛环表〔2024〕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81MAD8U9YH1F001Y |
| 2026-08-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1MAD8U9YH1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81MAD8U9YH1F | 验收监测单位:**谱信****公司 |
| ****1121MA09A20M51 | 竣工时间:2025-09-0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反刍饲料18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反刍饲料18万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以玉米、粕类等为主要原料,经粉碎、混合、制粒等工序后生产反刍饲料,建成后年产反刍饲料18万吨,其中颗粒状饲料5.4万吨/a,粉状饲料12.6万吨/a;颗粒状饲料除增加了制粒工段外,其他工艺流程与粉状饲料相同,两种饲料不同时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以玉米、粕类等为主要原料,经粉碎、混合、制粒等工序后生产反刍饲料,建成后年产反刍饲料18万吨,其中颗粒状饲料5.4万吨/a,粉状饲料12.6万吨/a;颗粒状饲料除增加了制粒工段外,其他工艺流程与粉状饲料相同,两种饲料不同时生产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接收工段废气、粉碎工段废气、混合工段废气、制粒工段废气、包装工段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各自工段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8个废气排放口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51m。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接收工段废气、粉碎工段废气、混合工段废气、制粒工段废气、包装工段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各自工段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8个废气排放口排放,各工段排气筒高度在15m~48m不等。 |
| 企业原环评报告中废气包含原料接受工段、粉碎工段、混合工段、制粒工段、包装工段产生废气,每个工段废气均包含主要生产设施、投料、转运等过程中产生废气,即该工段自进料至出料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气,原环评报告中生产废气排放口数量为8个、食堂废气排放口1个,为便于所有废气应收尽收,实际上对各个工段中的主要生产设施、投料、转运等废气收集增加布袋除尘设施,排气筒进行了拆分,实际排放口数量为19个(生产废气排放口18个、食堂废气排放口1个),污染物排放量不变。原环评报告中,原料接收工段、粉碎工段、混合工段、制粒工段、包装工段排气筒高度均为51m,实际企业建设过程中根据设备分布在不同楼层分布,并结合安全生产需求,各废气排口就近排出车间,各工段排气筒高度在15m~48m不等。由于各排气筒高度均未高出周边200m范围内建筑物高度5m以上,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并满足等效排气筒相关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废间面积为9m2,食堂规模为小型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间面积为18m2,食堂规模为中型 |
| 实际由于风机数量增多,导致设备维护产生废润滑油的量增加,设备维护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原环评报告中食堂规模为小型,实际食堂规模为中型,因项目食堂属于企业内部配套设施,不涉及生产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的变更。企业实际部分辅助生产设施数量增加,如分配器、输送机等,未增加产能、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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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化粪池,通过污水****处理中心处理;设备冲洗废水用于场区道路清扫抑尘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化粪池,通过污水****处理中心处理;设备冲洗废水用于场区道路清扫抑尘 | 厂区污水总排口pH值、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最大浓度值分别为7.1(无量纲)、160mg/L、46.3mg/L、8.29mg/L、57mg/L、0.83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中心进水水质要求。 |
| 1 | 原料接收工段废气、粉碎工段废气、混合工段废气、制粒工段废气、包装工段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各自工段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8个废气排放口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原料接收工段废气、粉碎工段废气、混合工段废气、制粒工段废气、包装工段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各自工段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8个废气排放口排放 | 有组织废气玉米、豆粕卸料和预处理废气排放口DA001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1mg/m3、最高排放速率0.1866kg/h,包装废气排放口DA019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3mg/m3、最高排放速率0.0319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粉碎机废气排放口DA002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6.9mg/m3、最高排放速率0.0529kg/h,粉碎机废气排放口DA003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6.7mg/m3、最高排放速率0.0595kg/h,袋装原料投料、无需粉碎物料投料废气排放口DA006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7mg/m3、最高排放速率0.0385kg/h,小料仓投料废气排放口DA013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9mg/m3、最高排放速率0.0049kg/h,配料秤废气排放口DA014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7mg/m3、最高排放速率0.014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7.225kg/h。粉碎后物料、原料提升机废气排放口DA004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8mg/m3、最高排放速率0.0105kg/h,颗粒及粉料提升机、混合机废气排放口DA015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2mg/m3、最高排放速率0.0012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3.1kg/h。原料分配器、玉米豆粕出仓废气排放口DA005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6.8mg/m3、最高排放速率0.0016kg/h,粉碎后分配器和无需粉碎物料分配器、提升机废气排放口DA009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8mg/m3、最高排放速率0.0086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5.5kg/h。流量称、圆筒初清筛废气排放口DA007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9mg/m3、最高排放速率0.0087kg/h,流量称、粉料初清筛废气排放口DA008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6.9mg/m3、最高排放速率0.0203kg/h,小料仓投料废气排放口DA011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7mg/m3、最高排放速率0.0163kg/h,粉料清理筛废气排放口DA016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9mg/m3、最高排放速率0.0944kg/h,逆流冷却器废气排放口DA017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8mg/m3、最高排放速率0.1645kg/h,破碎、分级筛废气排放口DA018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7.2mg/m3、最高排放速率0.0038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7.9kg/h。伸缩溜管废气排放口DA020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6.7mg/m3、最高排放速率0.0098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47kg/h。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DA021非甲烷总烃最高折算排放浓度1.67mg/m3、油烟最高折算排放浓度0.9mg/m3,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808—2023)表1中型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油烟排放浓度≤1.2mg/m3。 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0.40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
| 1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等措施 | 西侧紧邻其它厂区,不具备检测条件。经检测,企业南、东、北侧厂界昼间环境噪声值范围为51-5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 |
| 1 | 建设9m2危废间 | 建设18m2危废间 |
|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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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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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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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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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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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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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