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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5MAEKJLD711 | 建设单位法人:龙卫 |
| 陈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社区金城大道39号 |
| **县金膜新材料年产1000吨建筑防水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3-C3033-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社区金城大道39号 |
| 经度:114.033930 纬度: 29.5253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6 |
| 咸环崇审字〔2025〕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325MAEKJLD711001W |
| 2026-04-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5MAEKJLD71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裕锦****公司 |
| ****1202MA496791X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3MA4KXRHX4K | 竣工时间:2026-04-01 |
| 2026-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30 |
| 2026-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6W8YQA |
| 防水材料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防水材料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防水建材1000吨/年(含后端涂布) | 实际建设情况:防水材料800吨/年(不含后端涂布) |
| 原环评防水建材采用搅拌+涂布工序生产,实际本项目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在施工现场进行涂布,因此本项目仅设置搅拌工序,无需使用涂布卷材(200t/a),产能也相应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储罐+搅拌+涂布+贴合+斩切+卷材 | 实际建设情况:储罐+搅拌+过滤 |
| 实际本项目产品根据客户要求,在施工现场进行涂布,因此本项目仅设置搅拌工序,后续涂布+贴合+斩切工序取消,由于原料中可能含少量不溶杂质,因此新增过滤工序。 企业设备、生产工艺均简化,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防治措施 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米糠油保温过程以最大的挥发量计算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异味: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经过沉淀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地面进行防腐防渗。 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项目东南侧。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防治措施 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米糠油保温过程以最大的挥发量计算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异味: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经过沉淀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地面进行防腐防渗。 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固废: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过滤杂质(米糠油和棕榈油所含不溶杂质),交由环卫清运。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项目东南侧。 |
| 企业不设食堂,污水取消隔油池,其他与环评一致。未导致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新增一般固废过滤杂质(米糠油和棕榈油所含不溶杂质),交由环卫清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17 | 0.0197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06 | 0.01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0006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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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pH排放浓度在7.7~7.9(无量纲)之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103~121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37.0~42.6mg/L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130~155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4.92~5.64mg/L之间,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在0.10~0.16mg/L之间,均满《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悬浮物≤400mg/L、氨氮≤45mg/L、动植物油≤100mg/L)。 |
| 1 | 废气治理设施 | 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项目废气主要为米糠油、棕榈油的保温、搅拌过程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及生产过程的异味。 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米糠油保温过程以最大的挥发量计算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异味: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G1~G4点位的臭气浓度在10~11(无量纲)之间,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浓度限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界G1~G4点位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在0.64~1.37mg/m3之间,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厂房开窗处G5非甲烷总烃浓度在1.51~1.82mg/m3之间,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10mg/m3)。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N1~N4昼间噪声在54~58dB(A),夜间噪声39~41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反渗透膜、废纸箱、废边角料等。其中废纸箱、废边角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湿纸巾等,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运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 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过滤杂质(主要为米糠油、棕榈油中的不溶杂质)交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厂房东南角,占地10m2)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项目东南侧。本项目各类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基本可实现零排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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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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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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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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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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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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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