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虹桥公园和大顶岭绿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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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虹桥公园和大顶岭绿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虹桥公园和大顶岭绿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虹桥公园和大顶岭绿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

合同金额(元):****568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对补充合同第一条相应内容变更:服务范围及服务量清单管养等级变更(详情见表1)
(1)虹桥公园一级管养标准硬地面积由123456.848㎡按实际接管变更为122887.02㎡;一级管养标准绿地面积变更为二级管养标准;二级管养标准绿地面积由294893.78㎡按实际接管变更为396434.71㎡;三级管养标准绿地面积由25568.15㎡按实际接管面积变更为19810.15㎡;二级管养标准林地面积由****873.63㎡按实际接管变更为0㎡;
(2)虹桥公园5米以下路灯、庭院灯、草坪灯、射树灯等由333盏按实际接管变更为231盏;5-20米路灯由223盏按实际接管变更为408盏;20米以上路灯由7盏按实际接管变更为112盏;景观照明管养经费由94.53万元/年按实际接管变更为77.22万元/年;
(3)虹桥公园监控设施由204台按实际接管变更为211台;
(4)大顶岭绿道绿地由二级管养标准变更为三级管养标准,硬地由二级管养标准变更为三级管养标准;
(5)大顶岭绿道监控设施由293台按实际接管变更为0台;5-20米路灯由734盏按实际接管变更为0盏;
(6)虹桥公园和大顶岭绿道四害消杀面积由839778.514㎡按实际接管变更为825956.31㎡。
二、对补充合同第三条相应内容变更: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变更
本项目原定总人数336人,其中管理组12人,保洁组和园艺组149人,四害消杀4人,设施设备组3人,安全员2人,安保组166人;变更后总人数298人,其中管理组12人,保洁组和园艺组119人,四害消杀4人,设施设备组3人,安全员2人,安保组158人。详见表2。乙方应依法依规进行人员裁减,并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避免出现劳动纠纷,相关费用及补偿由乙方承担,详情见表2。
三、对补充合同第四条相应内容变更:合同价款变更
****财政局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026年10月1日起管养费用在补充合同金额压减10%,因此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按10%下浮后需压减228.48 万元,即合同金额由“¥12005.6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零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变更为“¥11777.2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柒佰柒拾柒万贰仟元整)”。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财政局要求,对于绿化管养等美化类项目在现有合同基础上再次压减10%,我中心拟对**区虹桥公园和大顶岭绿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项目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在补充合同支付上限进行压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街道华夏二路**商会大厦13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市**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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