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4/21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3920吨树脂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化工园(**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拟**1条阳离子树脂生产线,设计年产10080吨阳离子树脂,拟**1条阴离子树脂生产线设计年产3804吨阴离子树脂,**废气处理系统、污水预处理系统等,依托现有公辅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等。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废气、反应废气,真空不凝尾气、溶剂回收蒸馏不凝尾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二氯乙烷、甲醛、三甲胺、甲醇及臭气浓度等。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产生的固废包括蒸馏釜残、过滤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袋等。
噪声:空压机、引风机、泵等设备的噪声是主要噪声源。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与循环冷却****公司污水总排口排放。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投料废气、反应废气,真空不凝尾气、溶剂回收蒸馏不凝尾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二氯乙烷、甲醛、三甲胺、甲醇及臭气浓度等。其中,投料废气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阳离子树脂生产线工艺废气经1#2级水喷淋处理后并入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阴离子树脂生产线工艺废气经2#2级水喷淋处理后由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投料和固体料输送等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料仓和真空上料系统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外售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以妥善处置或回收,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年产13920吨树脂改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示范园用地及产业规划要求。项目采用了成熟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要求。项目实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在严格执行 三同时 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公众参与说明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2。
报告书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马经理
联 系 人:177****8646
环评单位名称:**化工院****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2978
联系地址:**市**北路363号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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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
附件1:《****年产13920吨树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