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申请人焦利珍,刘树轩,王金盘申请认定刘红存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于2026年09月22日,组织选择法医精神病机构。双方当事人协商后选择机构为:首选机****鉴定中心,备选机构为**申****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