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已由****批准实施,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2.1.2服务地点:**省**市。
2.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
2.1.4服务内容:****集团升特需求,拟展开数字化平台采购,针对系统所需计算**、存储**及网络**配置提出建议方案;****集团业务需求开展软件系统定制化开发,涵盖需求调研、分析、系统设计、编码开发、测试及部署实施全过程;****集团现有财务等系统的接口对接与集成;实施系统安装、配置、上线及试运行等部署工作;提供原有系统历史数据的格式转换、清洗及迁移服务;开展面向系统用户、管理员及技术人员的分级培训;并在质保期内提供故障处理、系统优化及技术咨询等运维支持服务。
2.1.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 月23日 9 时 00 分至2026年09月30日 17 时 00 分(**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13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标书代写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平台(https://gshz.****.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
地 址:**市**区科瀛智创谷31号楼
联系人:张伟帅
电话:131****3036
代理机构:****
地址:**市**南大街409号
联系人:关思航
电话:176****7018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 地址:**市**区科瀛智创谷31号楼 |
地址:**市**南大街409号 |
| 邮编:056000 |
邮编:056000 |
| 电话:131****3036 |
电话:176****7018 |
| 联系人:张伟帅 |
联系人:关思航 |
9.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资质要求 |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3年(2023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建设工程类、施工类、政务/政府信息化类管理软件开发、销售、集成业绩或咨询服务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5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PMP证书(计算机或软件相关的专业)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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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实施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无需手签。电子标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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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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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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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选投标方案 |
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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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包 |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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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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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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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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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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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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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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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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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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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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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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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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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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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100分)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商务部分 (50分) |
投标报价 |
30分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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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价 评分标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6;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3。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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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
2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0分; 2、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加5分,最高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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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部分 (50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10分 |
1.根据企业优势特长、管理能力、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较优秀7.1-10分; 2.根据企业优势特长、管理能力、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较良好4.1-7分; 3.根据企业优势特长、管理能力、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较一般 0.1-4分; 4.缺项得0分。 |
| 工作总体方案 |
10分 |
1.项目工作方案、各阶段成果等;科学合理,完全满足用户需要7.1-10分; 2.项目工作方案、各阶段成果等;较科学合理,满足用户需要4.1-7分; 3.项目工作方案、各阶段成果等;一般,仅满足用户需要0.1-4分; 4.缺项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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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成 人员情况 |
10分 |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及分工、人员相关专业素质、岗位稳定性、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方要求的,得10分;每缺1项的扣2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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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服务能力 |
10分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与承诺进行综合评价: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措施完善,技术支持能力完善,响应时间快,供应商承诺完善,到场服务配置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缺1项扣2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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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服务 |
5分 |
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对培训方案进行评价:培训方案合理可行,满足用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组织机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对象,提供的方案中针对以上每项制定内容完整、措施有效、符合采购人实际的,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方要求的,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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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安全性及扩展性 |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安全措施及扩展性进行评分,包含对本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安全措施、数据安全措施、运维安全措施、维护性扩展性方案等,完全满足要求的得5分。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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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50分 商务部分: 业绩:20分 评标价: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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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委打分保留二位小数,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部分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