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见证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一中综合楼、风雨操场项目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民主南路78#-7-401室
成交费率:百分之零点五四(0.54%)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一中综合楼、风雨操场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需求:**一中综合楼、风雨操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总投资金额约4600万元,新增学位800个,**1栋综合楼(单项建筑面积约9855.96平方米),1个风雨操场(单项建筑面积约5065.82 平方米),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道路,围墙,智能化,消防等辅助工程。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建设内容的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李兵,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注册编号:****9107。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项目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约36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迎春、白树强、齐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 成交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备注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以采购预算金额55.2万元为计算基数,按照服务招标费率,向中标(成交)人100%收取代理服务费。 |
| 100-500 | 1.1% | 0.8% | 0.7% |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二)收费金额:82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9日
3.开标日期:2026年9月21日
4.资格能力条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业绩:供应商业绩:项目名称:****党校迁建项目监理,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8月12日,总监理工程师:许永玲;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项目名称:****文化宫****剧院)改建提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总监理工程师:李兵。
6.信誉:无
7.总监理工程师:李兵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10月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00。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大道****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冯晓晴,183****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大道****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刘清芝,191****5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芝
电 话:191****5825
十、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5.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6.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一中综合楼、风雨操场项目工程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民主南路78#-7-401室
成交费率:百分之零点五四(0.54%)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一中综合楼、风雨操场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需求:**一中综合楼、风雨操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总投资金额约4600万元,新增学位800个,**1栋综合楼(单项建筑面积约9855.96平方米),1个风雨操场(单项建筑面积约5065.82 平方米),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道路,围墙,智能化,消防等辅助工程。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建设内容的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李兵,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注册编号:****9107。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项目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约36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迎春、白树强、齐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 成交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备注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以采购预算金额55.2万元为计算基数,按照服务招标费率,向中标(成交)人100%收取代理服务费。 |
| 100-500 | 1.1% | 0.8% | 0.7% |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二)收费金额:82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9日
3.开标日期:2026年9月21日
4.资格能力条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业绩:供应商业绩:项目名称:****党校迁建项目监理,竣工验收时间:2022年8月12日,总监理工程师:许永玲;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项目名称:****文化宫****剧院)改建提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总监理工程师:李兵。
6.信誉:无
7.总监理工程师:李兵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10月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00。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大道****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冯晓晴,183****2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大道****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刘清芝,191****5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芝
电 话:191****5825
十、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5.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6.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